【中媒第一时间快讯】曝光台:运城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杨彦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彦康简历
杨彦康,男,汉族,1970年2月生,山西芮城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3月参加工作。
曾任运城市平陆县委副书记;运城市垣曲县委副书记、县长;运城市垣曲县委书记;运城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2年11月,免去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晋城市政协原副主席崔守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崔守安简历
崔守安,男,汉族,1962年3月生,山西晋城人,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
曾任晋城市泽州县委副书记、县长;晋城市泽州县委书记;晋城市政协副主席。2022年3月,退休。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临汾市第五届市委委员、临汾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李亚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亚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礼品,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纵容默许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亚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亚丽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临汾市第五届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临汾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隰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亚丽简历
李亚丽,女,汉族,1971年3月生,山西绛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10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稷山县委副书记、县长;隰县县委书记;临汾市委统战部副部长。2022年6月,被免职。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晋中市和顺县委原书记孙永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永胜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背弃党性原则,漠视群众利益,违反政治纪律,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以权谋私,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违规用公款报销、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谋求特殊待遇;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群众纪律,不担当、乱作为,盲目上项目,造成扶贫资金遭受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永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永胜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晋中市第五届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晋中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和顺县第十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孙永胜简历
孙永胜,男,汉族,1969年12月生,山西阳高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大同市新荣区委副书记,原大同县委副书记、县长;晋中市和顺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2022年5月,被免职。
近日,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高艳龙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高艳龙任吕梁市煤矿通风与瓦斯防治中心主任、市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大队长期间,先后三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赴南昌、厦门等地旅游,并由该私营企业主支付相关费用;2019年至2022年,高艳龙任吕梁市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大队长、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茶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27.47万元。此外,高艳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1月,高艳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晋城市行政审批局二级巡视员司国奇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21年,司国奇任晋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高档西装等礼品,折合共计1.49万元。此外,司国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6月,司国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忻州市泰和公证处原主任赵改荣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9年至2020年,赵改荣违规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绩效奖励共计18.1万元,其中赵改荣本人违规领取4.5万元;2018年4月至2020年9月,赵改荣通过签订虚假车辆租赁协议方式,先后4次套取公款2.8万余元,用于公务接待等。此外,赵改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6月,赵改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调整岗位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太原北营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原太原面粉一厂厂长王晋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王晋平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白酒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2.6万余元。此外,王晋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7月,王晋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运城市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稷峰东所原负责人薛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11月至2020年4月,薛璞借逢年过节之机,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微信红包、会员卡、购物卡、消费卡等礼品礼金,折合共计3.66万元。此外,薛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薛璞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被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023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晋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城区畜牧兽医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芦海龙违规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芦海龙多次违规公款购买烟、酒、茶等,用于单位接待,共计1.09万余元;2019年,芦海龙违规为本单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专项医疗卫生津贴,其中芦海龙违规领取0.46万元。此外,芦海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芦海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高平市北诗镇政府原四级主任科员康建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2年,康建国借春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购物卡等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24万余元。此外,康建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康建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陵川县财政局原局长任素亮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任素亮借逢年过节及操办亲属婚事、丧事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购物卡、现金等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1.78万元。此外,任素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任素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山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