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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丨“假离婚”不是投资房产的道具

来源:中媒第一时间快讯 评论组 采集 中媒融媒体    发布时间:2020-07-25    点击量(1:1000):1178

【中媒第一时间快讯】评论组:据媒体报道,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这意味着通过“假离婚”、钻政策空子的歪招是行不通了,有利于抑制投机炒房,平衡供需关系,将宝贵的住房资源留给那些真正有刚需的人,是优化完善住房限购政策的一个妙招。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但在现实中,不少人都将住房视为炒作与谋利的工具,想方设法参与到这种投机行为中。在各种的花样繁多的“高招”中,“假离婚”被有的人看作是投入少、见效快的“捷径”,甚至因此上演了一些有违伦理的闹剧。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让严肃的婚姻沦为儿戏,霸占了过多的社会资源,影响了那些真正有住房需求的人,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房价上涨、生活成本提高推波助澜。

“假离婚”不仅可能扰乱住房市场,还会产生一些后遗症。最为突出的就是“假戏真做”后,当事双方在利益分配上产生纠纷,到了这一地步,其中一方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因为从我国法律上来看,没有“假离婚”这种说法,夫妻双方只要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通过必要的法定程序离婚后,在法律上讲,两人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往往心有不甘,常常会纠缠不休,进而给社会稳定埋下风险隐患。

婚姻不是投资房产的道具。所谓的“假离婚”于社会有害,于己也未必有利。对此,一方面要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告诫人们“假离婚”的危害;另一方面也需要各地有关政府部门结合自身情况,参考南京的经验做法,想方设法堵住各类制度漏洞,使住房的投资属性服务于居住属性,让住房市场回归到基本居住功能上来,真正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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